扶養
跟前夫離婚以後,一個人辛辛苦苦將孩子扶養長大,房租、學費、補習費等等,咬緊牙根也不捨不得讓小孩受到的資源比別人少,但隨著孩子成長需要的開銷越來越大,我可不可以跟前夫要求孩子的扶養費呢?如果前夫還是狠心堅持不一起承擔養育這個孩子的責任,以後等他老了需要照顧時,要求孩子養他,這不是很不公平嗎!孩子可以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嗎?讓離婚律師為您解答!
扶養費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應盡的義務責任,夫妻之間無論相愛或離異,都不該讓無辜的小孩承受後果,即使走向離婚一途,也得確保孩子的生活不受影響,因此孩子成長所需的扶養費都必須由家長雙方共同承擔,不會因為離婚而改變,直到子女年滿20歲為止(註一:民法第1116-2條規定),至於扶養費包含哪些?如何計算?面對不願意履行義 務的前夫前妻,又該如何申請扶養費強制執行?離婚律師將於本篇文章通通告訴你!
蔣友柏在前年與明星前妻林姮怡協議離婚,結束長達十五年的婚姻生活,但在去年6月,蔣友柏被前妻控訴拖欠扶養費,被提告要求返還代墊扶養費。85010離婚律師將告訴你,離婚後,孩子的扶養費該怎麼計算?如果對方離婚後不付扶養費用該怎麼辦?
不付扶養費,是在離婚後許多單親爸爸媽媽會遇到的困擾,一人離婚養小孩已經很辛苦了,對方不照顧還不出錢到底該怎麼辦?離婚律師將告訴你:離婚後,對方對小孩還有扶養義務嗎?如果對方都不付扶養費該怎麼辦?
扶養費在當初簽字離婚時明明約定好了每個月要付多少,現在卻賴皮拖延好一陣子都不付?已經向法院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並獲得應給付的判決,事後他卻耍賴沒有遵守判決內容?如果,您遇上了以上這兩種情況,那離婚律師建議您可以考慮對他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來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