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的判斷影響孩子利益深遠,因此在爭執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案件中,法院除了審酌民法第1055條之1的因素,還會安排家事調查官或是社工,到當事人家中訪視並做出調查報告,讓法院以子女最佳利益來判定監護權應該歸給誰。
因此社工訪視報告,在子女監護權的案件中是相當重要的,也需要當事人的配合。那麼社工訪視之前要做些什麼準備?社工訪視的過程會看哪些事情?該注意什麼呢?讓離婚律師為您解答!
「監護權一定要歸我!」我們常會聽到夫妻爭執要離婚時,都各自堅決一定要拿到孩子的監護權,但是「監護權」到底是什麼?包含哪些內容?以下就讓離婚律師為大家介紹監護權定義,和有無取得監護權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