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律知識

婚前協議書,就是結婚雙方在婚前或婚姻關係中,為了保障自己婚後的權益所作的協議。目前台灣對於簽訂婚前協議書還不普遍,基於契約自由原則,私人間可以就想約定的事情簽訂契約,所以婚前協議書是有法律效力的。事先溝通約法三章,更有助於不踩到對方的地雷,也能就雙方可能會面臨的問題預先找到有共識的解決辦法,減少爭執,不失為一個提升婚姻幸福滿意度的作法喔!若有問題,也可以透過下方免費法律諮詢詢問離婚律師。

我睡了表妹3年!現在也有了小孩,我們身體心靈都 很契合,但不僅兩家人反彈跟怒罵,法律上也允許我們結婚,小孩也不會有名分,我跟她的感情是不是註定沒有結果?讓離婚律師分享這篇心碎的故事給你聽!

蔣友柏在前年與明星前妻林姮怡協議離婚,結束長達十五年的婚姻生活,但在去年6月,蔣友柏被前妻控訴拖欠扶養費,被提告要求返還代墊扶養費。85010離婚律師將告訴你,離婚後,孩子的扶養費該怎麼計算?如果對方離婚後不付扶養費用該怎麼辦?

不付扶養費,是在離婚後許多單親爸爸媽媽會遇到的困擾,一人離婚養小孩已經很辛苦了,對方不照顧還不出錢到底該怎麼辦?離婚律師將告訴你:離婚後,對方對小孩還有扶養義務嗎?如果對方都不付扶養費該怎麼辦?

離婚後提出侵害配偶權有多難?原本是合意離婚,之後卻發現這段婚姻早有第三者介入!但身為前夫/前妻,還有權利向兩人提出侵害配偶權告訴嗎?喊告之後需要提出哪些證據,又能獲得多少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呢?讓離婚律師為您解答!文末也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

扶養費在當初簽字離婚時明明約定好了每個月要付多少,現在卻賴皮拖延好一陣子都不付?已經向法院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並獲得應給付的判決,事後他卻耍賴沒有遵守判決內容?如果,您遇上了以上這兩種情況,那離婚律師建議您可以考慮對他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來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