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律知識

婚前協議書,就是結婚雙方在婚前或婚姻關係中,為了保障自己婚後的權益所作的協議。目前台灣對於簽訂婚前協議書還不普遍,基於契約自由原則,私人間可以就想約定的事情簽訂契約,所以婚前協議書是有法律效力的。事先溝通約法三章,更有助於不踩到對方的地雷,也能就雙方可能會面臨的問題預先找到有共識的解決辦法,減少爭執,不失為一個提升婚姻幸福滿意度的作法喔!若有問題,也可以透過下方免費法律諮詢詢問離婚律師。

蔣友柏在前年與明星前妻林姮怡協議離婚,結束長達十五年的婚姻生活,但在去年6月,蔣友柏被前妻控訴拖欠扶養費,被提告要求返還代墊扶養費。85010離婚律師將告訴你,離婚後,孩子的扶養費該怎麼計算?如果對方離婚後不付扶養費用該怎麼辦?

離婚調解雖然也會到法院,但不會像是其他民刑庭的案件那樣令人卻步。在婚姻關係走到盡頭時,雙方對於離婚條件沒有共識,那就會需要靠法律來解決,目前法律規定離婚的案件需要先經過調解,那麼調解離婚的程序是什麼?先進行離婚調解的優點是什麼呢?85010用一篇文章的時間告訴你!

離婚的時候,會需要處理夫妻財產分配的問題,但如果對方把夫妻財產贈與給其他人或者是惡意脫產,導致我能的夫妻財產分配產變少,這時候我該怎麼辦?讓離婚律師為您解答!

離婚贍養費可以拿多少?離婚一定拿到贍養費嗎?新聞常見許多名人離婚後,付出或得到高額贍養費的案例,導致許多人以為只要離婚就可以拿到贍養費。但離婚贍養費行情真有那麼好嗎?讓離婚律師告訴你贍養費的定義是什麼。

離婚訴狀是在希望法官為自己主持公道前,必須先解釋在婚姻受委屈的來龍去脈,也就是提交離婚訴狀。法律規定,當配偶有民法第1052條(註1)所規定的其中一種情形時,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接著,離婚律師帶您來看,到底訴請離婚訴狀怎麼寫呢?離婚訴狀上應該要寫些什麼內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