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律知識

夫妻財產,在法律上共有三種類型:「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法定財產制」。雙方可以契約約定使用「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若沒有約定,就會以「法定財產制」作為夫妻財產制。這篇我們來談一談當夫妻雙方約定好要使用「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該怎麼向法院聲請登記才具有法律效力呢!讓離婚律師為您解答!

不能繼續相愛,離開時也要互不虧欠
決定離婚後,雙方都應該拿回屬於自己一部分。努力為婚姻付出、照顧家庭,但沒有財產的一方,可以透過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分配另一半的薪資財產。感情很難理得清楚,但是夫妻間的財產,我們可以跟著離婚律師一起來釐清。

離婚時,夫妻會需要分配剩餘財產,那如果其中一方有給另一方自由處分金,那會不會影響剩餘財產分配呢?會的話,自由處分金剩餘財產分配如何計算?此篇文章,85010離婚律師幫您整理關於夫妻財產分配、自由處分金的資料,讓您一次了解自由處分金在財產分配時將會如何計算!

為了破除「先提離婚就要支付贍養費」的迷思,今天律師來聊聊贍養費到底該怎麼請求、需要滿足哪些條件、能請求多少金額、到底離婚跟另一半要贍養費容不容易呢?先提離婚的人是不是就一定理虧?讓離婚律師為您解答!

民法第1003條之1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實際上夫妻到底要怎麼分攤家庭生活費用?如果對方都不付生活費怎麼辦?可以離婚嗎?讓離婚律師為您解答!

一段關係的結束最重要的就是「清算」,在法律關係中當然也是如此,在法律上有離婚損害與離因損害可以請求,那麼請求賠償的要件是什麼呢?聘金、婚宴的錢可不可以請求賠償呢?讓離婚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