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原因
怎麼走著走著就到了夫妻分居這一步?當兩人世界激情退去,才發現磨合不易,若雙方無法協商包容,對立僵持不下,就可能選擇分居休戰,但分居協議可不能馬虎,如何申請分居及分居證明都各有眉角要注意,就讓離婚律師帶你了解分居協議書的內容該如何撰寫,與分居協議書具備的法律效力。
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5款規定,如果夫妻「惡意遺棄」對方,被遺棄的人可以訴請離婚。可是,怎樣算惡意遺棄呢?難道在離婚協商中,害怕對方作出不理性的行為所以先搬出去,算是惡意遺棄?到底離婚前先分居可不可以呢?難道被害者反而會被告?讓離婚律師為您解答。
遺棄罪(棄養罪)與民法惡意遺棄常常被搞混,如果你也誤以為夫妻是用刑法遺棄罪離婚,趕快點進來,讓離婚律師幫你釐清!另外若你好奇遺棄罪夫妻能否相互提告?如何提告惡意遺棄罪?遺棄罪公訴怎麼偵辦?惡意遺棄子女而觸犯遺棄罪父母要面對什麼刑責?本文通通來解答!看完還有問題,也可以立即使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喔!
會有所謂的離婚條件,是因為台灣的離婚有兩種方式,在沒辦 法兩邊坐下來談協議離婚時,就需要走另一條路即判決離婚,而也不是法官說判就判,是需要有理由,當中有個法定離婚條件就是「不治惡疾」,這是什麼意思呢?什麼樣的狀況會是離婚條件中的不治惡疾?讓離婚律師告訴你!
分居離婚的條件是什麼?是許多婚姻遇到瓶頸的夫妻可能會有的疑問。我們可以在法院判決實務上看到,分居了2年、5年、有的甚至只分居了6個月就可以判准離婚的案例。85010離婚律師將告訴你為什麼這些情況可以成功離婚?簽訂分居協議會是有效的約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