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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贈與要繳稅嗎?現金跟房地產課稅多少?律師:留意此規定 - 85010

雷皓明律師
2026-08-19 更新

夫妻間贈與是常見的財產移轉方式,但在稅務上有許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來說,夫妻間相互贈與現金或其他動產,是免徵贈與稅的。然而在贈與不動產時,如房屋或土地,還是有需要留意的稅務規定,包括契稅和土地增值稅,本文中律師將說明配偶間贈與的稅務規定!
一、夫妻間贈與免贈與稅嗎?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之間相互贈與的財產可以免徵贈與稅。這項規定鼓勵夫妻透過贈與的方式進行資產的重新配置,以達到更有效的財務規劃。
夫妻贈與免稅的範圍非常廣泛,包括現金、房地產、股票、債券等各種資產。不過,為了享受免稅優惠,夫妻雙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合法登記結婚,擁有配偶關係
- 贈與財產的所有權完全轉移給配偶
- 贈與行為發生在中華民國境內
- 贈與總額未超過當年度的免稅額度
儘管夫妻間的贈與可以免徵贈與稅,但仍然需要留意其他相關稅負,如契稅和土地增值稅等。因此,在進行贈與前,建議夫妻雙方先行了解相關稅務規定,以確保贈與過程的合法性和稅務合規性。
二、夫妻間贈與房屋仍需繳納契稅
儘管夫妻間的贈與在贈與稅方面享有免稅優惠,但在契稅的課徵上,仍需按照契稅條例的規定繳納相應的稅款。這意味著,即使是夫妻之間的房屋贈與,也不能免除契稅的繳納義務。
(一)契稅條例規定的課稅範圍
根據契稅條例的規定,以下幾種情況下的不動產移轉,都屬於應課徵契稅的範圍:
- 買賣不動產
- 承典不動產
- 交換不動產
- 贈與不動產
- 分割不動產
- 因 占有而取得不動產所有權
由此可見,不論是何種形式的不動產移轉,包括夫妻間的房屋贈與,都需要依法申報並繳納契稅。
(二)夫妻贈與房屋的契稅計算方式
在計算夫妻間贈與房屋的契稅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 契稅稅率:贈與房屋的契稅稅率為房屋評定價值的6%。
- 申報期限:受贈人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
- 計稅基礎:契稅的計算基礎為房屋的評定價值,而非實際交易價格。
舉例來說,如果夫妻間贈與的房屋評定價值為新台幣2,000萬元,則應繳納的契稅為:
2,000萬元 × 6% = 120萬元
因此,即便是夫妻間的房屋贈與,仍需要繳納相當金額的契稅,這是不動產移轉過程中不可忽視的一環。

三、夫妻間贈與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根據土地稅法第28-2條的規定,夫妻之間相互贈與的土地,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這項規定讓夫妻在進行土地贈與時,能夠暫時免除土地增值稅的負擔。
然而,當夫妻贈與的土地日後移轉給第三人時,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會以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作為原地價。這意味著,雖然夫妻贈與土地時可以享有土地增值稅的優惠,但在未來土地再次移轉時,仍需按照原有的地價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以下是夫妻贈與土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條件與注意事項:
- 贈與雙方必須為合法夫妻關係
- 贈與的標的物必須為土地
- 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需在贈與契約訂立後30日內提出
- 日後土地移轉給第三人時,需以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土地增值稅
| 情境 | 土地增值稅處理方式 |
|---|---|
| 夫妻贈與土地 | 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
| 贈與土地再移轉給第三人 | 以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土地增值稅 |
夫妻在進行土地贈與時,除了瞭解土地增值稅的相關規定外,也應全面性地評估土地移轉的稅負影響,以做出最有利的決定。必要時,建議諮詢專業的稅務顧問或律師,以確保合法合規並充分運用相關的稅務優惠。
四、房地合一新制下夫妻贈與不動產的注意事項
自從房地合一新制在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後,夫妻之間互相贈與不動產時,需特別留意未來出售時的所得稅申報與計算方式。新舊制的適用與否,取決於取得不動產的時點,而繼承取得的不動產也有不同的選擇權。
(一)取得不動產時間點的新舊制
若夫妻在2016年1月1日後互贈不動產,未來出售時須按照房地合一新制規定申報所得稅。而在新制實施前取得的不動產,則可選擇適用新制或舊制,兩者的計算方式有所不同:
| 適用制度 | 取得時點 | 計算方式 |
|---|---|---|
| 新制 | 105年1月1日後 | 依實際交易價格與成本計算所得 |
| 舊制 | 104年12月31日前 | 依公告現值與前次移轉現值計算增值 |
(二)夫妻贈與的持有期間與稅率的認定
在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後,夫妻之間的不動產贈與在稅務上有一些特殊的規定。當配偶從另一方受贈取得不動產時,儘管是在新制實施之後,仍可以依照贈與方原始取得該不動產的時間來認定持有期間,並根據原取得的原因來決定適用的稅率。
這意味著,從配偶受贈不動產的一方,可以享有與原始取得不動產的配偶相同的權益,在新舊制之間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來計算不動產交易損益。這項規定為夫妻之間的不動產贈與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稅務優惠。
以下是房地合一新制下,配偶受贈不動產的持有期間與稅率認定方式:
| 受贈方式 | 持有期間認定 | 適用稅率 |
|---|---|---|
| 配偶贈與 | 依照贈與方原始取得日期認定 | 根據贈與方原取得原因決定 |
| 非配偶贈與 | 從受贈日期開始計算 | 一律適用新制稅率 |
舉例來說,如果丈夫在新制實施前購入一處房產,並在新制實施後將其贈與給妻子,那麼妻子在日後出售該房產時,可以按照丈夫原始購入的時間來計算持有期間,並適用舊制的稅率。這樣的規定,為夫妻財產的合理分配提供了更多的彈性空間。
五、夫妻贈與房地產未申報契稅的罰則
在夫妻間贈與房地產時,除了免徵贈與稅外,仍需注意依規定申報契稅,以免遭受罰則。若未能在期限內完成申報契稅,將面臨逾期申報的怠報金,甚至是匿報或短報的罰鍰。
根據契稅條例規定,逾期申報契稅者,每逾3天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超過1萬5千元。舉例來說,若房屋標準價格為80萬元,逾期3日未逾6日申報契稅,應納怠報金為480元(80萬元 × 6% × 1%)。
除了逾期申報的怠報金外,若有匿報或短報情形,經查獲屬實,除了需補繳短漏的稅額外,還要加處1至3倍的罰鍰。因此,夫妻間贈與房地產時,務必留意依規定申報契稅,以免因疏失而受罰。
(一)逾期申報的怠報金計算
- 逾期3天以內:無需繳納怠報金
- 逾期3天至6天:應納稅額的1%
- 逾期6天至9天:應納稅額的2%
- 逾期9天至12天:應納稅額的3%
- 以此類推,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超過1萬5千元
(二)匿報或短報的罰鍰
若有匿報或短報契稅的情形,除了需補繳短漏的稅額外,還會面臨以下罰鍰:
- 補繳稅額的1倍至3倍罰鍰
- 情節重大者,得併予處罰當事人
為避免逾期申報、匿報或短報契稅而受罰,夫妻間贈與房地產時,應謹慎處理,確保依規定申報契稅,以保障自身權益。
夫妻贈與結論
夫妻贈與是常見的資產移轉方式,但在進行房地產移轉時,仍需注意相關的稅負規定。雖然夫妻間贈與現金可免徵贈與稅,但贈與房地產時,仍須繳納契稅,並留意土地增值稅的申報。此外,在房地合一新制下,夫妻贈與不動產的時點與方式也會影響日後的交易所得稅計算。
為了有效降低整體稅負成本,夫妻雙方應審慎評估房地產移轉的時機與方式,善用稅法規定進行合法的稅負規劃。透過妥善的持有及處分策略,不僅可以在合法節稅的前提下減輕稅負,更能增加家庭財富的保值效益。
總之,夫妻間的資產移轉需要全面性的考量,從贈與的標的、時點到未來的處分計畫,都應納入規劃。建議諮詢專業的稅務顧問或律師,以確保在進行夫妻贈與時,能夠遵循法規,並達到最佳的稅負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