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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原因
侵害配偶權提告要什麼證據?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怎算? - 85010
雷皓明律師
2024-06-05 更新
侵害配偶權是正宮配偶權益受損時,討回侵害配偶權賠償的法律防線,但侵害配偶權提告需要哪些證據?侵害配偶權時效規定為何?侵害配偶權官司要打多久?妨害家庭賠償金額如何判定?讓離婚律師告訴你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與侵害配偶權賠償計算方式,帶你了解外遇法律問題。
一、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與法規定義
侵害配偶權定義是指「夫妻之間享有的配偶權利被第三人介入、破壞」。
所謂的「配偶權」是民法上的一種身分權(俗話又稱為「名分」),為了保障婚姻及家庭的美滿與幸福,當夫妻結婚後即享有特定的權利(夫妻姓氏權、住所決定權、職業/學習和社會活動自由權、日常事務代理權、相互扶養、扶助權)與義務(同居、對彼此忠實義務),既然婚姻在法律上有應該享有及遵守的權利義務,那麼只要受到任何人的侵害,配偶就可以依法提告、制裁侵害者。
侵害配偶權在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內有明確規範,不論故意或過失,只要不法侵害他人的權利,就必須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也就是只要他人不法侵害配偶關係而釀成重大情節,被害人就算沒有財產上實質的損害,一樣可以請求侵害人賠償相當的金額。
那侵害配偶權要怎麼提告及請求賠償,流程很簡單: